什么是豆油期货
豆油期货是2006年获批的第二个商品期货品种,于2006年1月9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正式上市。其首要用于烹饪、食品、工业及医药。
豆油期货交易规则是怎么?
一、保证金制度
豆油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交易所保证金实行分级管理股票配资,随着债券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和持仓量的降低,交易所将逐渐增加交易保证金。当豆油合约出现持续涨(跌)停板时,交易所将适度增加交易保证金。
1、豆油合约临近交割期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交易时间段 交易保证金(元/手)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15%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0%
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六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25%
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 合约价值的30%
2、豆油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N) 交易保证金(元/手)
N ≤40万 手合约价值的5%
40万手 按此类文字表述规则
50万手 按此类文字表述规则
60万手 按此类文字表述规则
3、当豆油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记为第N个交易日)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持续报价的状况,则当天结算时,该证券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按合约价值的6%收取(原交易保证金比例超过6%的,按原比率扣除)。若第N+1个交易日产生与第N个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持续报价的状况,则第N+1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该豆油合约交易保证金按合约价值的7%收取(原交易保证金比例超过7%的,按原比率缴纳)。若某证券合约在某交易日已发生与里一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持续报价的状况,则该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恢复至正常水平。
二、涨跌停板制度
交易所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证券合约的每日最大价格变动幅度。交易所可以按照行业状况调整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
豆油合约交割月份原本的月末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交割月份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
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通常季度涨跌停板幅度的两倍,如合约有成交,则于下一交易日恢复至大约一月的涨跌停板幅度;如合约无成交,则下一交易日再次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
当某合约第N+2个交易日出现与第N+1个交易日同方向涨跌停板单边无持续报价的状况配资平台股票持仓量限制,则在第N+2个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将按照行业状况实行下列风险控制方法中的一种或多种: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所有会员增加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所有会员开新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配资平台股票持仓量限制,强行平仓,强制斩仓或其它成本控制方法。
三、限仓制度
交易所实行限仓制度。限仓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用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当豆油一般全年合约单边持仓大于10万手时,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20%,非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10%,客户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5%。
当豆油一般全年合约单边持仓小于等于10万手时,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20,000手,非经纪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10,000手,客户该合约持仓限额为5,000手。豆油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和退出交割月期间,其持仓限额为:
单位:手
交易时间段经纪会员非经纪会员客户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 8,000 4,000 2,000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起 4,000 2,000 1,000
交割月份 2,000 1,000 500
套期保值头寸实行审批制,其持仓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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